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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企业商标申请的常见问题

作者:广西聚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2 08:21:09

至于商标续展,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所以对商标续展不太重视。事实上,商标具有一定的有效期。商标续展是南宁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商标续展可以继续让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不过,续签时也会被拒绝。小编将为您分析拒绝续展的原因及续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续展期过后,一些商标持有人不知道商标的有效期,也没有做相关的功课,因此很容易忽视错过的商标续展期。续签时,发现申请被驳回。

二、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续签时还需提交相关资质材料进行正式审查。有些人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可能会填写不全或遗漏一些材料。如果有更多的商标需要更新,就会出现混乱和交叉。因此,建议你可以找一家专业机构来处理。

三、商标有效期满仍需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不提出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延长期届满,仍未办理的,撤销商标,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权。

四、更新商标时,在提交的材料中,应根据货物的国际分类类别进行分类填写。原批准的货物属于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都需要续展的,应当按类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将原注册号保存在哪个类别,其余分别编号。

五、原核准的商标图样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但与商标难以分离的内容的,应当及时声明放弃本部分的专有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要求享有专有权的,应当声明放弃;需要保留的,可以将商标名称文字写在图形外围,也可以单独办理文字续展。

六、商标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附商标图样5份。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但随之而来的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事件也频频发生。从有关报道中可以看出,国外抢注的案例逐渐从国内知名企业,转向各行各业。中国企业需加强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海外商标抢注案例9月初,工商总局商标局曾报道,国内120多家玩具厂名和商标在智利被人抢注,现提醒相关企业积极通过当地法律和行政程序依法主张自身权利。信息来源商标局网站,具体材料如下:

近日我局收到相关函件,称有一名外籍商人将120多个中国玩具企业的厂名及商标以个人名义在智利工业产权局(INAPI)申请注册,主要涉及第28类玩具相关产品(相关案件信息见附件)。据了解,目前其大部分南宁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进入公告程序,如无异议将可能在近日内获得批准。鉴于该抢注行为一旦成功,可能阻碍我国相关厂商的产品进入智利及南美周边国家市场,直接影响相关企业利益,现提醒相关企业积极通过当地法律和行政程序依法主张自身权利。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7年8月31日中国品牌为何容易在国外被抢注?大多数中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相对薄弱,一般都是“后知后觉”,所以在还没踏出国际这一步就出现被他们抢注的现象。最典型的案例是2000年后我国加入WTO组织之后,外国出现了一系列的抢注现象,包括五粮液、少林寺、天津麻花等国内知名品牌。抢注者往往都是熟知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相信“抢注”能够从中获得利益,才开始的抢注行为。而在现实案例中,能够证明抢注者是故意“抢注”的是一个难点。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海外注册并不是每个国家都要注册,要根据自己产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注册计划。例如,相对高端的产品,可选择在一些发达国家申请商标、专利等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保护。可按公司发展前景与产品适应的市场而定,切不可盲目的注册。如果发现自身商标被海外抢注,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明白企业获得和维护知识产权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在海外维权中要权衡利弊,综合考量,能以尽量小的损失换来最大的利益总是最优选择。总结许多企业不愿意注册商标的原因之一是怕花钱,但随着国家对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视,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补贴。

总的来说,企业需加强自身知识产权意识,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商标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一家企业的知名度和商标密不可分,只有在准备好商标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大展拳脚,不然商标被他人抢注,一切的努力都变成了为他人做嫁衣,为他人宣传品牌。

1、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若在先商标权利人起诉的是商标侵权案,则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后登记商号若构成商标侵权有三个要件:

(1)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其企业商号;

(2)将商号在与商标核准使用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

(3)造成了相关公众误认、混淆的效果。

2、将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在先商号权利人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提起商标异议程序,有效阻止南宁商标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

由此可见,阻止商标确权关键是看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否会造成混淆误认。

在先商号权利人还可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撤销在后商标,或者起诉在后商标权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启用商标无效程序,它和商标异议程序及法律适用类似。若启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则要求在先商号权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在先商号权所从事业务与在后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此外还要求在后商标权具有攀附在先商号达到混淆目的的恶意。

随着越来越注重知识产权,企业人也越来越注重商标的申请,但是众说周知商标申请想要成功是很困难的,随着都有被驳回的风险,肯定很多人都想要问如果“商标驳回了应该怎么办?”其实不用那么困难,只要你懂得这些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了。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通过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增强说服力。

4.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本案,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通过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跃然纸上,通过驳回复审的概率大大提升。通过以上分析,您对商标驳回复审有更清晰的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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