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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

作者:广西聚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05 08:53:06

广西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商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随时都会有可能因为某个流程不合格不达标,导致商标被驳回。那么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今天商标注册公司就为大家整理介绍:

1、对于涉及在先商标的相对驳回理由,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首先应该对《驳回通知》的引证商标信息,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引证商标状态、指定商品是否类似等。对于引证商标的状态,首先要和中国商标网上的引证商标状态信息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引证商标已经无效或者在相冲突的商品和服务上已经部分无效,则在复审中通过提交引证商标的无效信息就很容易克服。

2、对于引证商标提交异议、无效、撤销。对于引证商标是恶意抢注申请商标的情况,如果引证商标尚未注册,则可以在引证商标初审公告后,依据《商标法》第33条向商标局针对引证商标提起异议。如果上述引证商标已经注册或者该引证商标为不当注册,申请人可依据《商标法》第44条或第45条及时向主管机关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引证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或者无效,则引证商标的障碍将被克服。

3、对比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审查员在判断商标近似的时候,主要参考商标局编辑印发的《商标审查标准》。因此,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需要基于《商标审查标准》综合分析和判断审查员驳回申请商标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同时判断,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判断是否和《商标审查标准》所描述的具体内容基本一致,是否含有例外情况。

4、提交同意书/共存协议,在商标评审实践中,如果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本身或者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一定差异,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和引证商标所有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出具同意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同意书》或者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同意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共存。商标所有人经协商同意出具商标同意书或者签订商标共存协议的,通常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采纳商标同意书或者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商标注册的依据。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商标注册涉及的内容比较多,需要申请人掌握较多的知识,对于不是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来说重新掌握是比较困难的,也花费时间较长,所以多数申请者都是直接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不仅省时省力,后期遇见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也都可以直接协助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证出口商品的质量,国内一些企业往往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品商标,做到内外有别。但这样容易产生“两本账”问题,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会造成被动。按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商品商标可划分为统一商标和分商标。

统一商标也称总商标或营业商标,是指企业将其厂商名称作为商标固定使用在其生产或者经营的所有产品上,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出处,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分商标也称个别商标或等级商标,是指企业对其生产或者经营的各个不同品种、规格、等级的特定商品,各使用一个商标,专门使用于该特定商品。

这样,每种商品上都可能有统一商标和个别的分商标,都可以取得法律保护,既维护了企业的整体形象和持久声誉,又体现出新产品的特点。例如,“同仁堂”是统一商标,在其生产的专有药品上都可以使用,而其又有“李时珍”、“旭日”、“京药”、“山花”等不同的产品分商标。

台湾钢笔商品,以“龙”牌注册,其后由于不断发展新产品、为便于区别其品质、等级及广告之用,又形成“白龙”、“青龙”、“黄龙”、“银龙”、“金龙”以及“飞金龙”、“双飞龙”等商标,以分别用于标识同系列不同的钢笔产品。实际生活中的等级商标也属于产品分商标,它将企业的同种商品按质量等级分级各使用一个商标,以确保高等级商品的质量,创造名牌,成为驰名商标。

例如瑞士手表,一级表为“劳力士”牌、“欧米加”牌;二级表为“浪琴”牌;三级表为“梅花”牌;四级表为“英纳格”牌。云南玉溪卷烟厂使用的“红塔山”、“阿诗玛”等,也是按等级排列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证出口商品的质量,国内一些企业往往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品商标,做到内外有别。但这样容易产生“两本账”问题,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会造成被动。

现在行业竞争激烈,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专利申请还是商标注册往往都非常重视,而就拿在商标注册来说往往是企业最重视的事情之一,所以今天就来说说企业在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时候应该重视哪些细节。

第一,在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很多,很多企业在挑选的时候会先考虑代理费用,而其实既然重视商标注册就是为了快点注册重要的商标并且来抢夺先机,因此挑选广告代理机构的时候先要重视资质,比如选择的代理公司是否备案,又比如公司的资质如何,比如很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价格很低,但是往往小公司的代理申请效率也不是很有保障。

第二,在挑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时候应该关注其商标代理的量如何,通常情况下代理量高的机构自然审核速度会快一些,就比如申请商标都有查盲期,这个时期已经被申请的商标无法查询,而有实力的代理公司便可以查出来哪些商标已经在审核的列表中等待,这样就不会因为商标相同而导致申请失败,因此代理量往往和公司实力挂钩。

第三,最后还要看的一项标准就是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北京有没有公司,因为全国的商标申请都要提交到北京的商标局才行,因此选择在北京有分公司或者总部在北京的代理公司自然会提高整个商标注册的效率,而且这也是商标代理公司有实力的一种体现。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商标注册时应该如何挑选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而只要在这些方面多留心,并且提前做好功课就可以找到适合的代理机构,并且快速的完成商标注册,在行业中抢夺市场先机。

成功注册商标才能发挥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商标的作用能否发挥完全,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办理商标注册案件的过程中,也曾有企业对商标续展、商标无效的概念提出疑问。为什么成功注册商标后,还出现商标无效的情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小编现在就为您解答。   

如果大家的商标,还在使用的过程中,有人跟你说商标是无效的,不知大家作何感想。有的会说,我注册了的商标,为什么是无效呢?在商标局注册了的商标,有可能无效吗?站在专业的角度上告诉您:有这个可能,这里涉及到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问题。   

大家最容易理解的应当是商标注册期限过期无效,这个很好理解,因为商标注册一次,只有十年的有效期,如果忘记了续费,变成无效是可能的,这就需要您注重商标的经营与使用,记得做好商标续展工作。   

此外,商标法也有明确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那么商标宣告无效,为什么当初又可以注册成功呢,这就是审查员的水平决定的,有的审查员很有可能因一时的疏忽,把本不应该注册成商标的,如果通过了审核,后期也是可以宣告无效的。提醒您不要轻易相信商标注册包过的机构,因为不管谁申请商标注册,都需要严格按照注册流程来进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这个也是可以宣告无效的,所以这点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尽量小心。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当然,这个宣告无效,是要向商标局交纳费用的,所以没有利益关系,一般人是不愿无缘地故的宣告别人商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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